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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新闻
西安交通大学高值、专用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
发表时间:2018-06-22 点击:

1万元以上,产权归属我校所有的计算机成套软件,采取类同固定资产的办法进行管理:

一、报帐传票使用"西安交大仪器设备校内验收调拨单"。

二、使用"西安交通大学高值、专用软件登记卡",简称:"软件登记卡"。

三、使用"软件已登记"专用章。   
  四、具体工作流程:

1、报销人在本单位填写"西安交大仪器设备验收调拨单"一式四联。

2、在实验室与设备处领取"软件登记卡"一式两份,按照卡片要求逐栏认真填写清楚后,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、经办人签字。

3、经办人到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办理手续。实验室管理科收回"软件登记卡"一份存档,留一份交给保管员保管,并且在"报销贴头"上加盖"软件已登记"专用章,由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。

五、购置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计算机软件前,必须填写"论证报告"(在实验室与设备处领取),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批准后,方可购置。未经批准不得购置、报销。

六、软件报废、报失手续

当软件由于损坏、丢失、过时,或者其它原因需要报废、报失时,需要单位保管人员领取报废单、报失单,由单位责任人、保管员、单位负责人填写并且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,由实验室与设备处办理下帐手续。

七、软件管理要求

凡在学校登记的计算机软件,要认真保管,单位保管员要经常检查,保证软件稳妥、完整,学校采取不定期检查办法进行抽查。

八、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,不得进行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。

九、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前提下,尽量提高软件的共享程度,提高软件的利用率。

十、对于租用高值、专用计算机软件(租期在五年以上)也按本办法管理。租用期满后,凭租用合同办理下帐手续。

十一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十二、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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